校属二级学院、(部)处室:
为促进我校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,鼓励广大教师积极争取高层次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,特开展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范围
教改研究论文、获奖教学成果、学科建设立项项目、教学质量工程立项项目、横向联合项目立项项目等,详细范围请见《安顺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(安学院通〔2014〕11号)。同一项目成果只奖励初始成果,不重复奖励。
二、申报材料
申请人填写《安顺学院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审批表》(附件1),经所在教学单位初审后汇总(教学单位对申报成果真实性负责),并填写《安顺学院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电子版:教改论文(中国知网下载)、教学成果奖、项目立项文件(扫描电子档)
三、奖励成果时间及要求
本次奖励的教学成果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,各教学单位按照2010、2011、2012、2013各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分别汇总填写。
已经申报过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的不再受理申报。
四、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
《申报审批表》和《汇总表》(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)纸质(A4)、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于2014年4月22日17点前送交教务处廖洪泉处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 系 人:丁俊锋 廖洪泉
联系电话:2214779
附件:
1.安顺学院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审批表
2.安顺学院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
二O一四年四月十日
主题词:教学成果 奖励 申报 通知 |
报 :分管教学副校长 发:各院(部)、相关部门 |
安顺学院教务处 2014年4月10日 OA系统发文 |